经济法(2019)考试辅导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不易, 第\* Arabic\* MERGEFORMAT7页 ?第一单元? 合同法总则?考点12:债务的抵充顺序(★)(P93)1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时,除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
?第6单元? 合同的重大变故本单元考点框架考点1:合同的转让(★★)(P228)1合同权利的转让(1)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让与人和受让人之间是有效的)。(2014年简答题)(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例题·单选题】陈某向李某购买一批水泥,价款为10万元,合同履行前,李某未经陈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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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2021)考试辅导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不易 第PAGE Arabic MERGEFORMAT1页考点18:抵销(★)(2017年判断题2016年2012年多选题)(P244)1.法定抵销(1)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此可见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可得利益但要求
【考点 5】内部债权与债务的抵销(★★★)母与子子相互之间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发生结算业务等原因产生的债权债 务从企业整体角度来看它只是内部资金运动既不能增加企业的资产也不能增加负债需要抵销(一)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的抵销处理初次编制连续编制借:应付账款 贷:应收账款借:应付账款 贷:应收账款借: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贷:信用减值损失借: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贷: 未分配利润 —年
第 PAGE 5页 共5页(更多:)提出问题:第八节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导致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2.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项债务时清偿的顺序有何要求3. 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解除权如何行使解除的后果是什么4. 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有何区别法定抵销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禁止抵销的情形有哪些5. 提存的原因后果是什么 解答问题 :【 知识点一 】 合同终止的基本
考点 11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P240 )1. 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 未变更 2. 债权转让( 1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根据 债权性质不得转让②按照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③依照 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 )当事人约定 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 金钱债权不得转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第 07 讲清偿、抵销、提存 、免除、混同知识点:合同的消灭1、清偿2、抵销3、提存4、免除5、混同6、合同解除一、清偿清偿是指债务人按照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全面履行债 务,使得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行为。(一)数项债务的清偿抵充顺序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
第十九章财务报告基础班-华健第七节内部交易的抵销(第 5 步)【考点地图】考点 12:内部债权与债务的抵销(★★★)母与子、子相互之间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发生结算业务等原因产生的债权债务,从企业整体角度来看,它只是内部资金运动,既不能增加企业的资产,也不能增加负债,需要抵销。(一)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的抵销处理第1页 (更多+:初次编制连续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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