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政办发〔2012〕60号各县区人民各管理区市各委局各直属机构: 《永州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永州市人民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永州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试行)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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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食品质量安全违法活动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鼓励社会积极举报违反食品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违法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HYPERLINK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HYPERLINK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财政部《 HYPERLINK 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
XX区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办法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消防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浙江省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温州市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十条常态严管措施》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有奖举报是指存在下列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草 案)第一条 为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规范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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