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殴犯罪中不宜以伤势轻重为标准确定是否可(附带)民事赔偿——对最高人民法院法研[2004]179号批复的若干探讨??????????????????????????????????????????????????????????????????张? 华????问题的提出:??? 关于对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者死亡的人及其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能否予以支持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存有不同的观点笔者试通过
辩 护 词审判长审判员: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朱宏达亲属的委托并经朱宏达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依法履行辩护职责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会见了被告人仔细地研究了起诉书和有关证据材料结合刚才的法庭调查情况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朱宏达参与聚众斗殴的定性没有异议仅就量刑方面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被告人朱宏达在本案中是从犯起到辅助作用从客观上讲本案发生的原因与被告人朱宏达无关只是在王德云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聚众斗殴罪的概念及其构成(一)聚众斗殴罪的客体要件 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 HYPERLINK t _blank 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
四川宜宾中学生斗殴致3死1伤 HYPERLINK t _blank 5月23日夜间四川宜宾江安县官方通报称当日18时50分许宜宾市江安县五矿中学发生一起学生斗殴事件造成1名学生当场死亡另有2名学生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还有1名学生受伤图为警察将嫌疑人逮捕 :
对《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与《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有关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第一部分 基本规定 1.《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或《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以下合称《鉴定标准》)的各条款适用于健康人体的损伤程度评定伤病并存(在原有病理基础上发生损伤)的一般不适用《鉴定标准》评定损伤程度只作因果关系的评定能够确证暴力强度致伤方式足以致正常人出现同样后果的仍应根据《鉴定标准》中有关条款评定其损伤程度 2
浅析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罪是从1979年刑法规定的流氓罪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犯罪是社会多发性犯罪之一往往具有参与人数多关系错综复杂社会影响大等特点以前对它的研究较少新刑法实施以来聚众斗殴罪的法律适用问题颇多由于缺乏相应的司法解释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各地做法不一笔者想结合某些刑法理论就其中的主要问题谈一些自己的看法聚众斗殴罪中的聚众涵义聚众是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客观要件之一一般是指双方都纠集三人以上(含三人)的行
不作为犯罪中作为义务来源包括先行犯罪行为刑法中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问题是论证不作为的原因及其犯罪性的关键作为义务的来源包括:① 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② 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③ 法律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④ 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四种情形其中第四种情形中先行行为能否为犯罪行为的问题直接影响罪数认定与量刑问题在理论与实践中存在很大争议 先行行为是否包括犯罪行为关于此问题存在肯定论与否定论两种观点否
聚众斗殴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有关规定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市XXXX的委托指派XXX律师作为本案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参加今天的法庭审判活动依法履行辩护职责本辩护人在开庭前详细地研究了控方的起诉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并就本案有关事实和情节进行了必要调查刚才又参加了法庭调查现对本案事实有了较全面的了解为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现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0-04-20 生效日期: 1990-07-01发布部门: _19_最高人民法院 _576_最高人民检察院 _30_公安部 _115_司法部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 现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作为评定
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l46-1996(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 1997年1月1日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轻微损伤的评定的原则方法及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检法司及院校系统进行损伤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违反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所造成的轻微损害 2 总则 2.1 本标准根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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