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考点2】关税法律制度(★★)(2013年新增)【案例2】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6月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40万元,本月内该企业将其中的6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为200万元;已知化妆品的关税税率为40%,消费税税率为30%,增值税税率为17%:(1)关税=40×40%=16(万元);(2)进口环节消费税=(40+16)÷(1-3
7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第三部分保险法律制度【考点6】保险合同(★★★)(一)订立1投保属于要约,承保属于承诺;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2免责条款与格式条款(1)提示、说明义务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
8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第三部分营业税法律制度【考点7】邮电通信业营业税的计算(适用税率:3%)(★)(一)邮电通信业的征税范围1邮电通信业,包括邮政、电信及与邮政、电信相关的业务,其中“与邮政、电信相关的业务”包括销售邮务物品、安装和销售电信物品。2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相关链接1】邮政部门、集邮销售集邮商品,一律征收营业税;集邮商品的
6 第四部分“营改增”考点基本框架【解释】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2012年年底,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含宁波市)、安徽、福建(含厦门市)、湖北、广东(含深圳市)8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从2013年起继续扩大试点地区。【考点1】征税范围(★★)根据《“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
3 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考点6】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一)总原则1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禁止扣除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6)企业发生的与
5 【考点11】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1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解释】“合理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和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2关联方之间关联业务的税务处理(1)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
7/ NUMS7 【考点5】个人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1征税范围(1)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2)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根据不同情况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①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
6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教材介绍了13个小税种(比2012年教材多了近一半),知识点的零散程度可想而知;不过,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相对复杂外,其他内容都比较简单。在2013年考试中,本章的分值预计在12分左右。本章教材的主要变化1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从“营业税法律制度”身边夺走,强制贬入“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2新增5个税种:“关税”、“船舶吨税
4 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考点8】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P230)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解释1】先亏先补,后亏后补。【解释2】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亏损弥补期限是自亏损年度报告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解释3】“亏损”,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
66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2013年新增)【考点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2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1)划分标准及纳税义务【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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