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第九章 渎职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九十八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
一案情简介 某日凌晨1点左右李某与王某在二楼打架李某被王某推倒摔至一楼李某摔到一楼后后脑受伤但表面上无法看出只是有呕吐现象事后围观群众拨打110后110民警陈某将李某送至医院但陈某不知李某被殴打以及摔倒经过从李某呕吐散发出一股类似酒味的情形判定李某为酒醉至此五根据案例素材设计问题提示问题一: 玩忽职守罪是渎职犯罪的一种理论上存在一般犯罪与特别犯罪的划分 实践中又与滥用职权罪难以区分 如何理解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二十九章 渎职罪一 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版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行为人意识到自己在行使权力不该用而用该用而不用因而
第三十二章 渎职罪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违反职责义务滥用职务上的权力或者不尽职责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及声誉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的总称 渎职罪的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队执政党政协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渎职犯罪相关罪名据介绍渎职犯罪被称为不入腰包的腐败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共有54个罪名其中由反贪污贿赂局管辖的罪名有12个而由反渎职局查办的罪名却多达42个是前者的倍涉及更为广阔的反腐败空间但长期以来广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于渎职罪名普遍感到陌生去年5月高检院启动了反渎职局更名工作标志着全国反腐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由重点打击贪污贿赂犯罪转向查办贪污贿赂渎
渎职罪共35个具体罪名其中滥用职权罪等故意犯罪25个(注:有必要指出学界关于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是否属于故意至今仍争论激烈多数学者认为本罪的罪过为故意不包括过失但在是否包括直接故意的问题上亦存在不同的立场主张的理由也各异有的学者指出在滥用职权罪中行为人对于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发生不可能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所以该罪的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参见李洁:《论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式》《法学
渎职罪立案标准渎职和失职在字面意思是相近的都是不尽职 失职是指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照规定履 行自己的职务致使本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渎职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致使国家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3造成有关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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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编辑:张智勇律师(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食品监管渎职罪具有哪些犯罪构成特征食品监管渎职罪具有哪些犯罪构成特征一.犯罪客体与所有渎职犯罪的同类客体一样本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具体而言本罪的直接客体为食品安全监管机关的正常监管活动食品监管渎职罪具有哪些犯罪构成特征?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 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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