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申请仲裁的时效是否已过法定期限 案情: 王某是某印染的工人1999年12月双方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一份2000年10月27日以王某违反了劳动纪律为由作出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王某不服经与交涉无果于同年12月15日向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所作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由给付违约金3000元2001年1月15日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以王某在规定期内未
该案是否已过审理期限 简要案情:2004年2月28日区公安分局以王某等五人涉嫌抢劫罪移送审查起诉区检察院经审查于3月25日决定向区法院提起公诉并于同日送达区法院经审查受理该案3月29日确定案件承办人5月12日对该案作出判决 分歧意见:区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在进行办案期限检察时发现该案界临审理最长期限未作出判决向案件承办人提出口头提醒意见但本案是否属于超期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
ABCD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A一年B半年C三个月D两年答案: A :
房屋的抵押权期限已过抵押权是否有效.txt生活是过出来的不是想出来的放得下的是曾经放不下的是记忆无论我在哪里我离你都只有一转身的距离房屋的抵押权期限已过抵押权是否有效 担保法 2007-6-19 9:05:45 1272 施工单位没设警示标志路人发生意外是否可要求其赔偿 墨小姐咨询:施工单位在修建公路的时候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导致其妹妹及母亲发生交通意外母亲因此
浅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应主动审查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我国《劳动法》及《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国人部发[2007]109号)原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60日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的60日内提交书面申请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
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唐琳 女 23岁 株洲金饰装饰有限 株洲市石峰区田心私房 张艳 女 23岁 株洲金饰装饰有限 株洲市石峰区田心私房 李娜 女 25岁 株洲金饰装饰有限 株洲市石峰区田心私房 朱欢 女 22岁 株洲金饰装饰有限 株洲市石峰区
#
#
#
仲裁申请的撤回 所谓撤回仲裁申请是指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仲裁申请后在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之前仲裁申请人撤回自己的仲裁申请不再请求仲裁庭对该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的行为 从仲裁实践的具体情况来看撤回仲裁可以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即仲裁委员会会受理仲裁申请事情后仲裁申请人主动撤回仲裁申请的情形《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一)申请仲裁后双方当事人自行达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