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票据背书连续认定规则的完善 背书连续的涵义有多种界定一些学者认为背书连续仅以形式上连续有效的背书存在为前提至于实质上该背书是否有效在所不问但是也有研究表明不仅形式上而且实质上也连续的背书才能被认为是真正连续的有效背书背书连续的认定规则由三个要素构成:一为背书连续将产生何种效力二为背书形式连续应具有何种结构三为不真实背书的认定责任及法律后果从实际操作层面看背书连续的认定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应用性
论票据背书的连续性 王小能 一票据背书和票据背书连续性的含义 票据背书是指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或者为了将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在票据的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法律要求的事项并签章然后把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的票据行为依背书的目的理论上将背书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两类非转让背书又根据其具体目的分为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两种:委托收款背书是指持票人为了授予他人代为行使票据权利的权利而作的背书质押背书是指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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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背书连续性案例来源:未知??:admin??日期:10-06-04 背书连续性案情简介: 甲签发汇票一张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为乙金额为20万元付款人为某建设银行支行汇票到期日为2003年4月1日 乙取得票据以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丙丙没有背书转让给丁属于空白背书丁再背书转让给乙乙再背书转让给戊戊再背书转让给己己要求付款银行某建设银行支行付款时被以背书不具连续性为由拒绝付款你是己的律师己问:此背
空白背书的背书连续性认定来源: 承兑汇票 空白背书是只由背书人签名不记载被背书人或名称的背书空白可否则构成连续背书的问题要考查各国对于空白背书的不同规定《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和《联合国国际汇票本票法公约》均允许空白背书其采取的是反面认定的方法即后一次背书的背书人视为前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13]因此一切空白背书都被认为是形式上连续的背书我国《票据法》第30条规定: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
我国法律关于连续工龄认定的规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从上面两个法条当中可以看出如果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而发生变动劳动者并不受其影响一方面未完成的劳动合同继
试析我国的空白票据规则问题 提要: 我国空白票据规则的设计存在一些问题既不能反映现实经济生活的需要又与国际惯例相脱离如何认识我国既有的有关规则如何应对我国商业实践中业已提出而票据立法疏于回答的问题及如何改进我国空白票据的不妥规则这是本文讨论的主旨 空白票据英美法称之为未完成票据日本法称之为白地手形是指出票人在签发票据时特意不完全记载票据法规定的绝对应记载事项而签名于欠缺要件的票据书面上并
19.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从被裁减的人员中录用因经济性裁员而被用人单位裁减的职工在六个月内又被原单位重新录用的对职工裁减前和重新录用后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问题因此工作年限如何计算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裁员后又被重新录用的工作年限应当如何计算呢根据《劳动法》第27条和《劳动合同法》
A thesis submitted toXXX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for the degree ofMaster of Engineering完善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若干思考 高 军 摘要:改革后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但仍与国际标准存在一定的差距文章剖析了我国现行的刑事辩护制度存在的一些缺陷并针对这些缺陷提出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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