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物权变动的模式一 债权形式主义 意思主义(一)债权意思主义释义 买卖契约有效成立时所有权即行移转但非经登记(不动产)或交付(动产)不得对抗第三人即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仅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发生移转但以登记或交付作为物权变动的对抗要件以法国日本为代表 (原因:法国:农业生产的经济因素自由主义的思想因素不愿露富的保守因素)(二)意思主义可用物权变动公式表示为: 公式一:债权契约
三种物权变动模式浅析【摘要】在大陆法系国家普遍认为存在三种物权的变动的模式即债权意思主义物权变动模式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物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此三种模式争议的焦点在于对物权行为理论的取舍本文分析了物权行为独立性及物权行为无因性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从而得出物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是当今立法的首选的结论【关键词】物权变动模式独立性无因性一物权变动模式涵义物权的变动指物权的产生变更消灭等动态的变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基础班-陈小球不易, 第\* Arabic\* MERGEFORMAT5页 三、物权变动(一)物权变动概述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发生、变更、消灭。1物权的发生分类含义、举例原始取得非依据他人既存的权利而独立取得物权,如:基于无主物之先占、添附、善意取得等继受取得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物权转移继受取得就他人既有的物权,依其原状移转
基础班-陈小球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三、物权变动(一)物权变动概述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发生、变更、消灭。1物权的发生【例题·单选题】下列物权取得方式中,属于继受取得的是(甲因建造而取得自建房屋所有权乙取得其从海中垂钓所得石斑鱼的所有权 C丙自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处受让土地经营权 D丁基于添附而取得添附物的所有权【答案】C)。【解析】(1)选项 ABD:非依据他人既存的权利而独立取得物权。(2)选项 C
第 PAGE 3页 共3页(更多:)★第二节 物权变动提出问题:1. 物权变动的具体表现是什么2. 物权取得的方式有哪些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的区别是什么3. 物权变动的原因是什么基于法律行为和非基于法律行为都会导致物权的变动但最大的区别是什么4. 动产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有何不同5. 变更登记与转移登记的区别6. 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的区别7. 预告登记适用的情
物权变动的立法模式分析信息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时间:2013-02-18 :盛思渊(研究会委员上海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本文由上海律协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上传并推荐) 内容摘要 :在当今世界上物权变动制度的具体模式随各国的具体国情而有所不同因为法制源于生活任何合理的制度均遵循地方的特色和历史的传统而本文主要致力于对当今各国所沿用的几种主要立法模式包括物权变动有因模式(主要是意
第三节 物权变动公示制度一不动产登记(一)概念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关依当事人的申请对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在专门的登记机构依据法定的程序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中并供公众查阅的行为 (二)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1.物权变动的效力 因合同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均以不动产登记作为必要条件 2.权利推定效力 不动产物权经过登记推定其登记状态的物权与真实物权一致 3.权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基础班-陆中宝不易, 第\* Arabic\* MERGEFORMAT4页 【考点2】物权变动(★★★)(P156)1物权的取得(P156)(1)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非依据他人既存的权利而独立取得物权。如基于无主物之先占、拾得遗失物、添附、善意取得等取得物权,即属物权的原始取得。(2)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物权。以继受方法的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基础班-苏苏 ?考点2? 不动产的物权变动★★★二、不动产物权登记(一)登记规定1当前登记机构的审查以形式审查为主,必要情况下尽可能实施尽职调查。2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二)登记类型1总登记:指登记机构对特定行政管辖区域内所有不动产进行的全部登记,包括土地总登记和建筑
基础班-陆中宝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考点 2】物权变动(★★★)(P156)1物权的取得(P156)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非依据他人既存的权利而独立取得物权。如基于无主物之先占、拾得遗失物、添附、善意取得等取得物权,即属物权的原始取得。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物权。以继受方法的不同为标准,可分为移转继受取得与创设继受取得。前者如基于买卖、赠与而受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后者如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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