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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票据的挂失止付票据的挂失止付 (1)挂失止付 ①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而只是一种暂行性的应急措施 ②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③如果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后如何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以出票人为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为例永道律师网 郭文钦律师按照我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后可以通过挂失止付公示催告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持票人将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后应及时去付款行通知其暂时停止支付并迅速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由法院向银行下达停止支付通知书基本流程如下图:要求付款公示催告挂失止付一持票人(失票人)通知银行挂失止付失票人到付款人或代
信托凭证挂失止付办法(一)本委托人或受益人如将所执信托单或原留印鉴图章遗失或毁灭时,应立即向本办理挂失止付手续。挂失的效力,自本准其挂失时开始,如挂失前已经付款,不论是否被人冒领,本概不负责,经办员应审慎办理,以防假冒。(二)信托单的挂失:委托人或受益人如将信托单遗失或毁灭,而原留印鉴并无遗失,前来本申请挂失时,经办员应向委托人或受益人询明信托资金种类、信托单帐号、、金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第 03 讲票据权利时效、票据丧失后的救济 (三)行使权利的时效1提示付款的期限(1)见票即付的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自出票日起 1 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 10 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银行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 个月;支票应当自出票日起 10 日内提示
第1节:序 丧失铺就成长之路 序 丧失铺就成长之路 从事了近二十年关于儿童和成年人内心世界的写作之后我决定对人类心理的理论基础进行深入研究我选了一所精神分析学院进行学习因为我相信虽然精神分析法尚有种种不足但它在我们是什么以及我们为什么会有某种行为方面还是道出了真知灼见从其最佳成果来看精神分析学说不过是用另一种方法教我们那些我们已经从索福克勒斯莎士比亚和陀思妥耶夫斯基那里学到的东西就其最佳
一 兑现 支票的定义是指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更具体的来说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某人或者其指定人或执票来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现金支票的定义用作支取现金的他可以由存款人(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签发的使用于银行作为本单位进行提现也可签发给其它的单位或者个人用来办理结算或委托银行代存款人支付现金给收款人. 现金支票的因素包括:付款单位的账号和开户银行密码款项金额收款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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