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基〔2012〕74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下达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各高校: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2〕9 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凡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的在职考生必须与所在单位签定协议(往届毕业生按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0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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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为加快少数民族博士硕士等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的要求为确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一招生基本任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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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为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学校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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