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四讲 物权变动一物权变动的含义 所谓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一)物权变动的原因:第一:法律行为例如买卖互易赠与遗赠物权抛弃第二: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时效先占善意取得添附继承发现隐藏物埋藏物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混同等第三民法以外的原因公法上的没收征收征用等(二)物权变动的形态1物权的设立是指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基础班-陈小球不易, 第\* Arabic\* MERGEFORMAT5页 三、物权变动(一)物权变动概述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发生、变更、消灭。1物权的发生分类含义、举例原始取得非依据他人既存的权利而独立取得物权,如:基于无主物之先占、添附、善意取得等继受取得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物权转移继受取得就他人既有的物权,依其原状移转
基础班-陈小球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三、物权变动(一)物权变动概述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发生、变更、消灭。1物权的发生【例题·单选题】下列物权取得方式中,属于继受取得的是(甲因建造而取得自建房屋所有权乙取得其从海中垂钓所得石斑鱼的所有权 C丙自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处受让土地经营权 D丁基于添附而取得添附物的所有权【答案】C)。【解析】(1)选项 ABD:非依据他人既存的权利而独立取得物权。(2)选项 C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基础班-陆中宝不易, 第\* Arabic\* MERGEFORMAT4页 【考点2】物权变动(★★★)(P156)1物权的取得(P156)(1)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非依据他人既存的权利而独立取得物权。如基于无主物之先占、拾得遗失物、添附、善意取得等取得物权,即属物权的原始取得。(2)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物权。以继受方法的
基础班-陆中宝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考点 2】物权变动(★★★)(P156)1物权的取得(P156)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非依据他人既存的权利而独立取得物权。如基于无主物之先占、拾得遗失物、添附、善意取得等取得物权,即属物权的原始取得。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物权。以继受方法的不同为标准,可分为移转继受取得与创设继受取得。前者如基于买卖、赠与而受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后者如如在
第 05 讲物权行为物权变动三物权行为 VS 债权行为( 处分行为 VS 负担行为 )债权行为:使得一方对他方负担债务如订立合同物权行为:导致物权变动如交付动产办理不动产登记等1.一般的物权变动过程:债权行为 物权行为→物权变动【举例 1】张三把房屋卖给李四签买卖合同 过户登记——所有权转移给李四【举例 2】张三把卖给李四有买卖合同 交付——所有权转移给李四2.物权变动的分离原则(债权行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第 01 讲 物权概述、物权变动 知识点总结 【例题·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有()。A土地B月亮C药品D汽车尾气『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客体。《民法典》中规定的物,具有以下特点:(1)有体性;(2)可 支配和利用性;(3)在人的身体之外。月亮、汽车尾气不具可支配性和利用性不能成为物权客体。 【例题·单选题
基础班-苏苏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考点 2不动产的物权变动★★★二、不动产物权登记(一)登记规定当前登记机构的审查以形式审查为主,必要情况下尽可能实施尽职调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二)登记类型总登记:指登记机构对特定行政管辖区域内所有不动产进行的全部登记,包括土地总登记和建筑物所有权的第一次登记。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基础班-苏苏 ?考点2? 不动产的物权变动★★★二、不动产物权登记(一)登记规定1当前登记机构的审查以形式审查为主,必要情况下尽可能实施尽职调查。2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二)登记类型1总登记:指登记机构对特定行政管辖区域内所有不动产进行的全部登记,包括土地总登记和建筑
第 PAGE 3页 共3页(更多:)★第二节 物权变动提出问题:1. 物权变动的具体表现是什么2. 物权取得的方式有哪些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的区别是什么3. 物权变动的原因是什么基于法律行为和非基于法律行为都会导致物权的变动但最大的区别是什么4. 动产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有何不同5. 变更登记与转移登记的区别6. 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的区别7. 预告登记适用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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