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吉林省人民关于印发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 【颁布部门】 吉林省 【发文字号】 吉政发[2010]11号 【颁布时间】 2010-04-02 【实施时间】 2010-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吉林省人民关于印发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市 (州)人民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省
山东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7〕54号) 各市人民各县(市区)人民省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已经省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办公厅二○○七年八月十六日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生产
?吉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20号各市(州)人民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省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金融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已经省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人民办公厅2017年3月2日 吉林省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 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吉林省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吉林省产业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高技术产业部分)申报指南》的通知各市(州)各县(市)发改委(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审局中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吉林省省级产业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建[2017]号)和年度工作安排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18年吉林省产业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高技术产业部分)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地方
江苏省关于印发全省各级人民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苏政发〔2010〕126号)各市县人民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全省各级人民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切实遵照执行二○一○年十月九日全省各级人民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全省各级人民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有效预
山东省人民关于修改《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决定(省令第303号)?山东省人民令?第303号 《山东省人民关于修改〈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决定》已经2016年5月27日省第7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06]69号 2006年8月30日)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保障和促进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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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山东省人民关于修改<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决定 》(省令第303号)2016年6月7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260号令施行时间不变 注:修正案与修订案之不同 以省发布修改决定的形式对原《规定》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共十七条 本次修改以省
附件:关于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的指导意见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工作促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依法明确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社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一)组织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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