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详解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 廖永林 雷爱先 王小雨 段春华 编者按: 2008年4月29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这是国家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时土地管理部门与受让人之间新的契约文本在这里土地管理部门通过协议条款贯彻了管理意图而相对人也可以在平等原则下有更多的意思表示在致力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维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使用说明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二本合同的出让人为有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三合同第四条土地用途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土地二级分类填写属于综合用地的应注明各类具体用途及其所占的面积比例 四合同第五条中的土地条件按照双方实际约定选择和填写属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选择第三
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使用说明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二、本合同的出让人为有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三、合同第四条土地用途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土地二级分类填写,属于综合用地的,应注明各类具体用途及其所占的面积比例。 四、合同第五条中的土地条件按照双方实际约定选择和填写。属于原划拨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出让人: 县(市)国土资源局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合同编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人: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 通讯地址: 惠州市三新南路7号 邮政编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合同编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人: 通讯地址:
GF-2008-260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提示:1国土资源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8年制定了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并于2008年7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了之前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0年和2006年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
合同编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 局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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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目录第一部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一出让人及承办人二出让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四申请资格要求五现场勘察及答疑六保证金的交纳七提交申请八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九确定出让方式十交易活动及注意事项(一) 有竞价招标活动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二) 挂牌活动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十一签订《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十二保证金的退还十三交易结果发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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