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关怀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湖南省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高等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用于奖励学院全日制在校高职高专学生中特别优秀学生
机电工程学院奖助学金发放管理办法第一条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奖学金校级奖学金校级贫困补助以及学费减免的发放工作坚持及时全额的原则严格按照《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与奖励评选发放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条我院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省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三类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省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文件湖汽院发〔2015〕5号----------------★---------------关于印发《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在吸收学院二届五次教代会代表意见并加以修改的基础上经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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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8-8-28 9:35:01 点击次数:308 来源: 为了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创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学生勤奋学习的良好风气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学习成绩优秀学生转专业学校依据教学资源情况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公布本年度各专业可转入学生名额(原则上总数本科班级不超过40人班专科班级不超过45人班)全日制本科专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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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06年修订) 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教育部二OO五年三月二十九日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规定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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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湖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为体现党和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设立了国家助学金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我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第二条
中共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文件湖汽党发〔2016〕31号---------------★---------------关于印发《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校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范围》的通知学校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校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范围》已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附件: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校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范围二○一六年十月十七日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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