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工作规范总则根据《海口市人民关于印发海口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府〔2013〕80号)《海口市人民关于印发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海府〔2011〕73号)按照住建部《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及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本工作规范适用于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工作申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住保办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工作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根据北京市人民《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总
公共租赁房Chang De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新就业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 引进人才□ 编 号 ( ) 申 请 人:联 系 方 式:工 作 单 位: 单位人事部门:户 籍 地 区 办事处(乡镇) 社区 : 保 障 政 策一申请条件方式一:公租房实物配租1新就业人员(大学毕业未满10年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二)性质:公共服务事项二设定依据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5号)文件第(十八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区县人民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及配租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共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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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审核流程图(新申请)申请人向街(镇)递交《申请表》《申报表》及相关街镇(居委)受理申请(打印回执)街镇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初审(20个工作日)初示(20日)街镇报区住房保障部门会民政部门复核发出不通过通知书街镇住房保障人员将《申报表》等材料移交街镇经济状况核对人员区住房保障部门复核住房困难状况区住房保障部门出具复核意见(5个工作日)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公示(20日)发出取得保
YWSC-151058—2017 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审核业务手册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7月21日发布 : PAGE :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65242177 一受理范围 PAGEREF _Toc465242177 h 1 HYPERLINK l _Toc46524217
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受理单位(盖章)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主申请人联系地址联系邮政编码是否单身家庭□是□否是否属于优先排序抽房家庭□是:优先事由: □否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与廉租住房(以下简称廉租房)统一分配及运营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保〔2014〕91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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