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第6单元转移所有权的合同【考点1】买卖合同(四)标的物的检验1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2015年案例分析题)2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
第七单元买卖合同【考点6】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P103)(2010年多选题、2012年案例分析题)3被拆迁人的优先权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设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法定解除条件(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
第九节几类主要的有名合同九、运输合同(3级)(2017年新增)(2006年案例分析题、2010年多选题)1客运合同(1)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2)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2货运合同(1)在承运人
8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五单元合同的转让和解除【考点4】抵销(P94)(2008年案例分析题)【例题·单选题】陈某租住王某的房屋,租期至2017年8月。王某欠陈某10万元货款,应于2017年7月偿付。至2017年8月,王某尚未清偿货款,但要求收回房屋并请求陈某支付1万元租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陈某的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陈某可以留置该房屋作为担保B陈某可以出售房屋并优先受偿
6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四、撤销权(3级)(2008年案例分析题)【解释】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1债权人可撤销的情形(1)债务人“放弃债权(到期、未到期均可)、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提示1
第九节几类主要的有名合同一、买卖合同(3级)(2006年案例分析题、2007年案例分析题、2011年案例分析题、2010、2013年多选题、2014、2015年案例分析题)1一物多卖所有权确定规则(1)普通动产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①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获得所有权;②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履行(交付标的物);③均未受
第七节合同的终止二、抵销(2级)(2008年案例分析题)1法定抵销条件(1)须双方互负有债务,互享有债权(2)须双方债务的给付为同一种类(3)须双方的债务均届清偿期(4)须双方的债务均为可抵销的债务(5)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下列债务均不可抵销:①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如因故意行为而产生的债务。②合同性质不能抵销的债务。如提供劳务的债务、不作为的债务等。③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2法定
第二单元合同的履行【考点3】代位权(P82)(2008年案例分析题、2009年案例分析题、2010年案例分析题)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1代位权行使的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权
第四单元合同的变更、终止考点4提存(★★)1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3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
第3单元保证【解释】合同的担保方式一般有5种,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1)抵押、质押、留置属于物的担保,保证属于人的担保,定金属于金钱担保;(2)保证、抵押、质押、定金均属于约定产生的担保,而留置属于法定担保。本单元考点清单考点名称考点地位保证的设立★★★主合同对保证合同的影响★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多项担保并存的处理★★★保证人的其他抗辩★考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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