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产假节育假规定一婚假3天实行晚婚的增加20天二产假98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施行剖腹产术产钳术臀位助娩术等手术(子痫产后出血〈多于500毫升〉的按难产对待)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增加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流产人工终止妊娠的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 怀孕三个月以下的15天怀孕三个月至四个月的30天怀孕四个月至七个月的42天 怀孕七个月及以上的按正常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根据我国现阶段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
请留意红色字体部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619号国务院令公布经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发布日期:2012-05-08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
婚丧假产假病假带薪年休假政策解读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6年3月第一部分婚丧假与产假1.婚假 婚假10天: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 所增加的婚假一般应当与国家规定的婚假合并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社厅函[2000]8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
国家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女职工常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至于晚婚晚育的增加产假情况新劳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具体实施情况各地不一一般是0——30天不等(注:有些地方没有晚婚晚育产假)建议参照当地计划生育条例另外除法定产假外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能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详细参考如下: 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