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文件吴教人〔2016〕23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中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直属单位:现将《苏州市吴江区中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附件:1.苏州市吴江区中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试行)2.任课证明3.吴江区中小学骨干教师考核表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2016年8月26日附件1苏州市吴江区中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试 行)
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为了加强我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建设一支以各种层次的骨干教师队伍为主的名师队伍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评对象我校认定的校级及认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二考评组织为了加强对骨干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教导处主任为副组长的骨干教师评审小组负责校级以上骨干教师的年度考核和新申报的骨干教师的评审工作三考评程序对骨干教师的年度考核实行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