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公告根据《广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管理办法》要求在广州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申报(年度报告)时需将本企业(单位)上一年度劳动关系和谐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如有不实请向本企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会反映也可向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举报企业名称公告内容一票否决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