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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获得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1泛海公益基金会2安利公益基金会3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4中国和平发展基金会5亨通慈善基金会6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7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8 黄奕聪慈善基金会9 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10 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11 德康博爱基金会12 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13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14 济仁慈善基金会1
附件:基金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表基金会名称 设立登记时间 登记管理机关 业务主管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联系 住 所 邮政编码 宗 旨 业务范围 是否符合税法相关规定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是□否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是□否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是□否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本会设立目的的事业□是□否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是□否不经营与设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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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第一批)摘抄自《关于公布深圳市第一批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深财法【2009】10号)深圳市信息障碍研究会深圳市社会工协会深圳市余彭年社会福利协会深圳市自闭症研究会深圳市慈善会深圳市南山区慈善会深圳市宝安区慈善会深圳市盐田区慈善会深圳市龙岗区慈善会深圳市宝安区义务工联合会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巾帼志愿者互助会(第二批)摘抄自《关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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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企业提升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国家也制定了公益性捐赠允许所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提倡和鼓励企业开展公益性捐赠活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个别企业由于不熟悉有关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计算并不正确因此本文对企业公益性捐赠作一些操作指引尽可能创造条件让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充分在税前得到扣除使企业在考虑税收成本的同时而又不影响爱心和积极性 一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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