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性利益是否应作为盗窃抢劫犯罪对象实践中出现了为不支付欠款而将欠条盗走或劫走撕毁造成权利人无法主张权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所涉盗抢骗犯罪对象除刑法第265条外均直接限定为财物并未提及财产性利益那么并非实物和金钱的财产性利益或其凭证是否可以作为盗窃抢劫犯罪(下称盗抢犯罪)的对象不能作为犯罪对象的三个认识财产性利益之所以难以作为盗抢犯罪对象主要源于三方面的认识财产的概念在演变现代社会对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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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抢劫犯罪的新特点…………………………………………………………………1(一)犯罪主体低龄化文化程度低…………………………………………………1(二)犯数罪案件增多社会危害性大………………………………………………1(三)作案工具更具有杀伤力及威胁性………………………………………………2(四)抢劫方法多样化…………………………………………………………………2(五)抢劫时间不分昼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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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1.窃贼入室盗窃往往采取以下手段黑招之一:窃贼趁家中无人之机使用一尺长的铁棍作案普通铁门一分钟内即可撬开2.黑招之二:楼顶栓绳自上而下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飞贼此种作案手段比较隐蔽且具有一定危险性近年来此类案件不断发生3.黑招之三:不法分子利用自配的钥匙在极短的时间打开各种类型的锁4.黑招之四:目前居民家安装的防护栏大都由方铁条焊成焊点一般都只有一点点经不起轻轻一扳窃贼一人不足
抢劫罪中侵犯财产罪疑难问题探解 抢劫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是严重且常发的案件但司法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正确处理 1.如何理解抢劫罪中的暴力手段与强取行为暴力是指不法行使有形力暴力一词在不同场合具有不同含义和不同要求首先抢劫罪中的暴力必须针对人实施而不包括对物暴力这是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关键区别抢夺行为只是直接对物使用暴力(对物暴力)并不是直接对被
盗窃车牌索财行为论文:对盗窃车牌索财行为的案例分析【中文摘要】当前频繁发生的不法分子盗取车主车牌索取钱财的行为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刑法学界都引起了民众及法律界人士们的普遍对于此种行为司法实践中常常可以看到不同的判决结果有的定为盗窃罪有的定为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还有的定为敲诈勒索罪甚至部分学者在某些案件中主张不予以刑事制裁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惩戒即可对于同一种行为却有如此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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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犯盗窃罪的罚金是多少导读:在我国盗窃罪的罚金分为不同的级别是根据罪犯所盗窃的东西价值而定夺的那么盗窃在我国发生的频率还是较为高的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就是盗窃罪的罚金是多少的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于2013年4月4日起施行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
盗窃罪连续犯与多次盗窃的数额计算应区别对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五条第十二项规定: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一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但在具体适用中很多人将其与盗窃罪连续犯的数额计算问题发生混淆以致不能准确定罪量刑 盗窃罪的连续犯形态是一种常见多发的犯罪对盗窃罪的连续犯其犯罪数额应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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