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收费管理办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各动植物检疫机关对应检货物物品实施现场检疫监督实验室检验消毒(熏蒸)处理以及提供检疫设施和技术服务等均应按本办法及标准收取检疫费 检疫费由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和有关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收取其他单位或部门不得收取 三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收费标准以合理成本为基础并考虑技术难易和货物价值等因素
第四条 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的检疫费按《国内植物检疫收费标准》计收 其他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费粮谷类按《国内植物检疫收费标准》的20计收经济作物和水(瓜)果类按《国内植物检疫收费标准》的30计收 境外引种疫情监测费具体标准暂由各地制定在农业部审批的引进苗种由农业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按种植地的疫情监测费标准收取 受检植物植物产品没有收费标准的各植物检疫机构可参照《国内植物检疫收费标准》中
动物防疫改为:防疫检疫检疫收费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条 为加强动物防疫检疫监测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的收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列收费项目包括动物防疫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公共服务性收费动物检疫实验室检验检测消毒无害化处理动物隔离观察等项目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主体为县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其他项目为公共服务性收费收费主体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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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保护人体健康维护 t _blank 公共卫生安全根据《 t _blank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检疫活动 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检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兽医主管部门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 第6号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月4日农业部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发布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4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动物检疫活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动物检疫是指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的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动物检疫活动 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从事与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各级人民畜牧兽医行政管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止人类传染病及其医学媒介生物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经国境传入传出保护人体健康和农林牧渔业以及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进境植物检疫审批一项目名称:进境植物检疫审批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2年第2 号公告)《出入境粮食和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年第7 号令)《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年第 10 号局长令)《进境植物繁殖材料隔离检疫圃管理办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屠宰检疫 第二十一条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向屠宰场(厂点)派驻(出)官方兽医实施检疫屠宰场(厂点)应当提供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官方兽医驻场检疫室和检疫操作台等设施出场(厂点)的动物产品应当经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加施检疫标志并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第二十二条 进入屠宰场(厂点)的动物应当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佩戴有农业部规定的畜禽标识 官方兽医应当查验进场动物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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