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外語學院西文系(所)教師升等辦法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系所教評會制定通過第一條 為求本系(所)教師升等申請之審查程序公正客觀特訂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系(所)專任教師申請升等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 一已在本校連續任教滿二年以上 二申請
八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二讀通過八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三讀通過八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修訂八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修訂九十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修訂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會議修訂 輔仁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師升等審查辦法 第一條適用範圍凡本系教師升等均適用本辦法第二條升等資格同時具備下列二條件者得申請升等一教學年資(一)專任教師:已在本校連續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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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物理治療學系教師升等辦法系會議修訂校教評會通過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校教評會通過 . 19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校教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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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學年度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
國立成功大學資訊工程學系教師升等辦法 80年4月30日所務會議修正通過 86年9月10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89年3月31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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