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犯罪主体考点分析华图教育 常识考试中的法律部分一直是一个比较难的部分原因就在于法律的专业性比较强范围也比较广所以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很难把握出题规律但是我们通过观察也会发现其出题情况是有着一定趋势的例如前些年法律部分的考察中主要集中在行政法部分后来开始偏向民法部分从近两年来看考察的内容又慢慢向刑法部分靠近基于此趋势我们就刑法中的一些重要考点向大家做一个讲解这次我们向大家主要介绍刑法中有关犯罪
司法考试刑法易考点解析---犯罪主观形态 一犯罪故意 第14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犯罪故意由两个要素构成:认识因素 意志因素 (一)直接故意 1.概念: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2.结构:明知(认识因素) 希望(意志因素) 3.明知:明知的程度包括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和明知可能
刑法犯罪构成案例分析 【案例-1】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一新生儿啼哭不止为止住其哭闹甲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该婴儿已经死亡甲对该婴儿的死亡有何主观罪过( ) A.间接故意 B.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案例分析-2】 某药房临时负责人郭某 仅凭自己的印象 便把一瓶丢失标签的药品
《刑法》分则各罪的分析刑法》分则各罪的分析危害国家安全罪1 分裂国家罪 2 煽动分裂国家罪 1 如果非法出版物中带有煽动分裂国家的内容的2 则按煽动分裂国家罪论处 3 叛逃罪4 特殊主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危害威胁国家安全的行为5 应和普通的偷越国边境的行为相区别如某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为了经济的目的偷越国境 则不应按叛逃罪论处 10 间谍罪新刑法中没有特务罪①参加间谍 组织或者接受间谍 组织
司法考试刑法易考点解析---犯罪未完成形态 一犯罪预备 刑法第22条第1款: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一)犯罪预备的成立要件 1.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 (1)概念:第22条第1款中的为了犯罪应当理解为为了实行犯罪因此为了预备犯罪而做的准备不是犯罪预备行为 (2)为了实行犯罪既包括为了自己实行犯罪也包括为了他人实行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预备行为 (1)概念:预备行为是指对
刑法犯罪类型分类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背叛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与境外勾结的处罚规定】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投敌叛变罪】 【叛逃罪】 【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的规定】?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罪决水罪失火罪爆炸罪投
评析我国单位犯罪的刑事立法新修订的刑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刑法总则和分则全面地规定了单位(法人)犯罪及其刑事责任从而实现了个人(自然人)刑事责任与单位(法人)刑事责任的一体化刑法除了在总则以专门一节明确规定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外在分则还有近百条条文规定了单位犯罪其中既有大量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犯罪也有其他类犯罪既有故意犯罪也有过失犯罪根据刑法第30条的规定可以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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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之罪名分析 罪名是指犯罪的名称是对某种犯罪行为的最本质特征的简明概括现代各国刑法确定罪名的方式主要有两类一是明示式即在分则条文中明确规定罪名因而使罪名法定化二是包含式即在分则条文中不规定罪名只规定罪状将罪名包含在罪状之中经过对罪状的分析获取罪名在刑法修改中罪名法定化的呼声甚高但新刑法仍然未能实现罪刑法定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新刑法中的罪名进行学理概括并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以司法解
第 八 章 犯 罪 主 体第一节 概 述一概念: 指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二特征:(一)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和单位(二)犯罪主体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三)犯罪主体必须是实施了严重危害 社会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 第二节 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犯罪主体) 一概念: 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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