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第6 期
民主与法制
我国民事审级制度之重构与优化 王德新 【摘要】审级制度是一项基本的民事诉讼制度其基本功能有二:即纠正错误判决和统一法律见解我国四级二审终审的民事审级制度的建构由于欠缺审级制度功能论和相关民事诉讼基本原理的考虑造成了司法实践中的种种弊端和制度体系上的不和谐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并遵循审级制度的基本原理重构我国四级三审终审的民事审级制度在重构的基础上优化具体程序的设计 审级制度是一国
我国民事证据证明力制度之重构 周化冰 郭梅珍 民事证据制度是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民事证据证明力制度则是民事证据制度的核心我国学术界对民事证据证明力问题较少理论的匮乏导致了我国民事证据证明力制度的规定过于原则简单且缺乏合理性使法官在判断民事证据证明力方面拥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司法实践中也产生了诸多问题为防范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有必要重新构建我国的民事证据证明力制度 现代民事诉讼皆采用证据裁
2006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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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制度设立之我见百有免费在线库() 收集2005-7-12 国际上各国破产法中的破产预防有重整与和解两种方式由于我国破产法律实践的历史将整顿与和解视为因果关系因此人们往往又将重整与和解混为一谈虽然将两者相互比较可以阐明两者的区别但由于重整与和解是两种不同的法律程序本文仅就重整方式展开论述 重整是指经由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审判机关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对具有重整原因和重整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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