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
资本主义制度取代封建制度后首先改革封建土地制度建立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这就是确立近代民法的绝对的所有权(取消封建社会的复杂的多层的所有权)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各种用益物权日渐重要用益物权的发达可以弥补因土地房屋有限而发生的困难金融资本发达后担保物权随着发展特别是抵押权今日已成为极复杂的制度民法上的物权 完全物权(所有权)与限制物权(定限物权)限制物权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又名他物权商法上的物权(如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民商法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的特点:1权利法2私法3实体法4一定程度的任意性民法概述民法的体系:1主体制度2物权制度3债和合同制度4人格权制度5知识产权制度6财产继承制度7责任制度民法基本原则1平等原
《外国民商法导论》课程教学大纲一《外国民商法导论》课程说明(一)课程代码02130032(二)课程英文名称Foreign Civil andmercial law(三)开课对象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学生(四)课程性质本课程是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任选课主要介绍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主要国家的民商事立法就大陆法系国家主要是学习法国德国瑞士日本意大利等国的立法就英美法系国家主要是学习英国和美国的立法(五
经济法 经济法经济法第三章 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 企业的法律形式(1) 西方国家通常是按照企业所有人(投资者)对企业经营活动后果所承担的义务及其对企业的控制方式将企业划分为三种基本形式:1个人独资企业( Sole Proprietorship )2合伙企业 ( Partnership )3 ( Corporation ) 其中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
经济法 经济法经济法经济法 经济法经济法1 课程特征 是为培养工商企业管理人才而设计兼备管理和法律特色的经济法课程为适应工商管理专业学生缺乏系统的法学理论课程学习机会但需要了解现行经济法规对企业管理与决策活动产生哪些影响的现实需求本课程的突出特点是注重法律的应用功能不追求法律体系本身的系统性与完整性避免过多的法律专业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七章 合同与担保法律制度第一节 合同法律制度的特征和功能 合同法律制度的目标是保护合理正当的财产权交易促进社会资源有效率使用合同的本质是承诺承诺使当事人相信期待的交易利益可以实现但是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交易成本机会主义行为和各种意外风险可能导致期待的交易利益无法实现合同法的基本功能是提高交易效率保证交易安全促进预
涉外民商事法律适用表一般规定 1. 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我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2.涉外因素:a.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b.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c.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自然人国籍 1.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
CPA税法4 (3)服务业 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业务收入净额业务收入总额-(业务收入税金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9CPA税法14CPA税法19CPA税法24 1.商品交易价格按下列确定的方法调整: (1)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者相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进行调整 (2)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进行调整
第五章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一概述二历史简况三待遇制度四外国人在中国外国人不具有内国国籍者的通称具有1个国籍者具有N个国籍者具有0个国籍者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或曰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国际私法上外国人的地位是指外国人在内国法律上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状况其一不能与本国所承担的条约义务相违背其二遵守国际法的基本准则和有关国际惯例如禁止种族歧视禁止奴隶制等其三当代的国际关系以及本国的国家利益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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