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法
实际承运人与承运人的识别与责任分担 海上货物运输方式的多元化发展使运输合同下的各方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实践中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和实际从事运输合同下全部或部分货物运输的人不相同的情形时有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当货物发生灭损后就可能使相对处于劣势的货方利益得不到保障提单持有人往往不能找到真正的承运人或找到时却早已超过了一年的索赔时效为了解决以上问题从《汉堡规则》开始到我国的《海商法》都制定了关于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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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进出口贸易与甲签定进出口货品运送合同托付甲承运该进出口从国外收购的一批设备合同签定后甲与乙签定海运合同由乙将该批设备从国外某港口运送到中国上海港设备到达上海港后甲再次托付丙将该批设备从上海港运送回重庆设备到达重庆后该进出口获取货品时发现呈现很多货损而该批设备为精细设备该丢失惨重所以该屡次向甲建议货损补偿事宜甲将职责推脱给乙和丙理由是
承运人的责任1.承运人的最低法定义务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有四项必须承担的义务即适航管货不作不合理绕航和应托运人请求签发提单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条款不能减轻或免除这四项义务否则该条款无效但运输合同可以再增加承运人的其他义务因此这四项义务被称为承运人的最低法定义务适航义务要求承运人在开航之前和开航当时适当检查和配备船舶使船舶处于适于航行的正常状态能够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管货义务要求承运人在接收货物后
承运人责任险条款责任范围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承运人或受托人在运输他人货物时所承担的对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项下货物的损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二不承保标的1帐册支票契约现金钞票邮政汇标邮件有价证券宝石有价文件2活牲畜除非在保单明细表内另有特别约定三除外责任:本保险单对下列责任不负责赔偿1延误市价跌落丧失市场丧失使用价值及任何其他后果损失2被保险人在损失发生后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抢救财产3雇员盗窃行为所造成的损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国际商法 Internationalmercial Law主编 徐春林李玉香清华大学出版社第6章 产品质量法6. 1产品责任法概述6. 2美国的产品责任法6. 3欧洲的产品责任法6.4《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公约》复习思考题本章小结6.5中国的产品责任法第6章 产品责任法 6.1 产品责任法概述6.1.1 产品和产品
从事国际法不加禁止的活动必须遵循的原则: 1合作原则 2通知和磋商原则 3评估有害预防和消除损害后果原则 4预防和消除损害后果原则第四节 国际法律责任的免除一国际不当行为责任的免除(一)同意(二)国际不当行为的对抗措施(三)不可抗拒和偶然事故(四)危难与紧急状态二国际损害责任的免除 1由于暴乱战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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