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申请表申请编号条形码以下内容由申请人填写(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笔书写不得涂改):前往地?香港 ?澳门申请种类?首次申请 ?换发 ?补发申请类别?夫妻团聚类 ?照顾父母类 ?无依靠老人投靠子女类?永久居民子女类 ?无依靠儿童投靠亲属类 ?其他申请人照片 近期正面免冠
#
#
#
【標 題】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內容分類】就業【頒佈單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佈日期】20050614【實施日期】20051001【主 題 詞】勞動 就業 令【發 文 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 26 號《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已於2005年6月2日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10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解 读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2005年9月关于修订《规定》的背景和意义适应内地与台港澳地区形势发展需要落实CEPA协议对鼓励和促进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推动台港澳地区的共同发展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关于新《规定》的主要特点两个放宽 一个简化 两个增加 特点之一:放宽了
#
:
#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