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与诉讼时效 崔建远 清华大学法学院 教授 上传时间:2003-6-23 浏览次数:7824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1.2002年2月22日《人民法院报》曾刊载过拙作《合同无效与诉讼时效》合同解除与诉讼时效较之于合同无效与诉讼时效既有类似之处也有不同之点本文着重讨论合同解除与诉讼时效独特的问题 2.合同解除系解除权行使的结果时为形成权及其行使的问题合同解除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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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1如果无效合同纠纷受诉讼时效制度的限制则在超过诉讼时效时请求人便丧失胜诉权2对于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有人主张从订立合同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2年3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请求的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5损害国家利益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6起诉讼或仲裁是依有效合同进行
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民法的概念但其主要在民事诉讼中运用要在民法上发生丧失时效利益的结果在民事诉讼中就须先做出已逾诉讼时效的判断《民法通则》共有七个条文规定了诉讼时效的长短起算中止和中断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又用18个条文作了规定后来针对人民法院在诉讼时效问题上就疑难案件的请示最高人民法院又在其司法解释和批复中对此问题有若干补充规定基
1. 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的概念应表述为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便享有抗辩权从而导致权利人无法胜诉的法律制度即诉讼时效经过以后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取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当事人在诉讼中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诉讼时效若干规定》第3条)从该条文可以推论人民法院应依法维护权利人的诉讼请求义务人在诉讼中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除斥期间亦称预定时间是指法律预定某种权利于存续时间届满当然消灭的期间其与诉讼时效是又有联系又有区别的 ????除斥期间是一种对形成权的行使进行时间限制的期间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是限制权利行使的期间权利人在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期间届满后均引起权利变动的后果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 ????首先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其次法律效力不同
一适用60日诉讼时效的情形: 《行政复议法》第9条 公平易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举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举动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可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二适用三个月诉讼时效的情形: 《行政诉讼法》第39条 公平易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平易近法院提告状讼的该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举动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适用一年诉讼时效的情形
一复习题训练单项选择题:1甲欠乙1万元丙为甲的代理人丙与乙约定2002年5月1日偿还乙1万元借款但2002年6月1日甲仍未还钱于是乙向丙表示同意延期履行债务此行为在法律上将产生下列哪种效果A.诉讼时效的中断B.诉讼时效的中止C.诉讼时效的延长郑奎D.改变法定时效期间正确答案:A2寄存财物被丢失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多长时间A.6个月B.1年C.2年D.20年正确答案:B3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约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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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民法总论除斥期间特殊诉讼时效技术进出口合同 第二节 期 限 二期限的作用 1.期限是确定民事主体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开始和终止的时间界限 2.期限是作出法律推定的依据如失踪人下落不明的期间是作出宣告死亡推定的依据 3.期限是确定权利义务的取得或者丧失的依据如时效期间 4.期限是行使权利义务的时间段如合同履行期限 5.期限是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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