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主讲教师 汤正旗 一教学目标通过本章授课要使学生弄清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特点和种类物的概念特征货币和有价证券的特性使学生能够对生活中具体社会关系予以正确界定并运用民事法律关系的理论进行分析二教学课时安排与教学设计这部分内容以教学讲解为主以便让学生对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有更清楚的了解同时辅以案例教学使学生更深入地了解民事法
二各种类型物的法律意义(3)特点:A从物的使用目的具有永久性B从物与主物属于同一人C从物必须具有独立性不为主物的部分主物和从物均为独立的物3区分意义《合同法》第164条《物权法》第115条案例一
7)单一物.合成物和集合物 (1)分类标准:由一个物组成还是由多个物组成 单一物:独立成一体的物 合成物:由数个单一物构成的物 集合物:由多个单一物或合成物聚合而成的在法律或交 易上视为一体的物的总体 (2)意义: 作为客体法律上和观念上都是一个完整的物 A.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或相容的数个他物权或另行
初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基础第 PAGE 1 页第 06 讲法律关系的内容客体二法律关系的内容概念: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积极消极)法律权利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如所有权人可以自主占有使用其财产以获得收益 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法律义务依照法律规定所担负的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负担或约束积极义务:如缴纳税款支付货款等消极义务:如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第三节 民事权利二 民事权利的分类(二)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1支配权:是指直接支配权利客体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支配权的特征:(1)利益的直接实现性(2)利益具有排他性和优先性(3)义务主体不特定性2请求权: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的特征:(1)权利人不能直接支配客体以实现利益(2)权利效力的平等性和非排他性(成立在先者并不具有优先的效力)请求权的类型:(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2. 法人的分类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2. 民事权利的分类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 第四节 民事权利 第五节 民事义务 第六节 民事责任民事法
#
第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 4课时第二章 民事法律行为 2课时第三章 物权法 6课时第五章 代理 2课时第七章 合同法 6课时第九章 法 6课时本章内容大纲 王女士因工作关系与李某相识李某隐瞒了已婚事实双方互有好感由此开始了长达十几年的同居生活王女士知晓了李某已婚的事实她曾提出让李某与妻子离婚的要求但李某一直推脱王女士觉得感觉上与真实的夫妻没有什么实质的区别也不再要求某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第三节民事权利第四节民事义务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一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中形成的。2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1)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题之间的法律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