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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房屋维修基金相关信息2012年3月1日起《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为《办法》)将正式施行青岛市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黄岛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包括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和写字楼商业网点等各类非住宅房屋)的业主都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房屋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购房人也应当交存房屋专项
青岛市房屋维修基金相关信息者从青岛市国土资源局获悉《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适用青岛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黄岛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该办法规定维修资金按照建筑安装造价的8和5交存交存主体:青岛市七区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业主记者获悉2012年3月1日起《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为《办法》)将正式施行青岛市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黄岛
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问题 房屋维修基金比例缴纳如何 房屋维修基金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申报表项目名称力学试验室地震试验室一体化直流蒸发器研制试验室科技综合楼科技辅助楼房屋性质旧有物业申请编号现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25号原地址申报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经办人王建联系13730882850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编号发证日期项目名称幢数总建筑面积(㎡)城规监(98)第2791998年4月27日力学试验室壹幢城规监(2003)第0018号2003年1月13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售房单位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根据售房合同一次性代为收取的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和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护大修更新改造的储备资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 1999年购房的职工购房人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售房单位也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的标准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从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多层楼房别墅一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售房单位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根据售房合同一次性代为收取的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和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护大修更新改造的储备资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 1999年购房的职工购房人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售房单位也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的标准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从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多层楼房别墅一般按照
具体补交标准如下: 1商品房按当年购房发票金额的补交维修资金 2房改房按房改成本价的2补交维修资金 房改成本价标准如下: ●1997年及以前房改成本价:800元平(即维修资金16元平) ●1998年及以后房改成本价:830元平(即维修资金元平) 3回迁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按当年评估价的补交维修资金 除公房以外所有产权房(含商品房房改房回迁房集资房经济适用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一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概况据业主反映(有关部门检查) 小区(院)的 损坏并已过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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