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 物业管理企业经营资质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国土房管物字〔2001〕685号)各区县房地局、小区办、亦庄经济开发区房地局、小区办: 我市1997年正式开展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工作,资审工作促进和规范了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资审工作,提高企业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对资审条件等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物业管
关于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348号)2011-06-02 下午 03:03:24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点击数:40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水利厅交通厅通信管理局: 为规范我省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工作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于我省三级项目经理2011年5月7日停止使用自2011年6月1日
Issues Concerning Proper Handling of the Administration of Qualifications of Foreign-invested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Circular关于做好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CLP Reference: Reference: 建市[2004]159号Promulg
京地税营[1997]386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直属单位: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营业税政策法规,现就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物业管理服务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明确规定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是指物业管理单位受托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的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相关的其他服务。 二、除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建筑业管理处一通知起草的背景二《规定》《标准》的主要内容三通知起草的原则四通知的主要内容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京建管[2007]1323号各区县建委各(总)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实施中的一些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质等级与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在新的资质标准颁布实施前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国土房管物字〔2001〕187号各区县房地局、小区办,各物业管理企业: 按照《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市95年21号令)和《北京市物业管理单位经营资质审批规定》(市政管委95年第3号通告),我局自1997年开展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工作并印发了《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单位经营资质审查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资审条件,包括要求
?发布文号 建住房物[2000]009号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关于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物[2000]0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 为做好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根据我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住房[1999]261号)精神,现就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质一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8]217号 关于物业管理企业代收费用是否计征营业税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精神,现通知如下: 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因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 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1998年12月15日 国税发〔1998〕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物业管理企业代收费用是否计征营业税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精神,现通知如下: 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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