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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法例 第 1条 民事法律所未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 第 2条 民事所适用之习惯以不背于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者为限 第 3条 依法律之规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写但必须亲自签名如有用印章代签名者其盖章与签名生同等之效力如以指印十字或其它符号代签名者在文件上经二人签名证明亦与签名生同等之效力 第 4条 关于一定之数量同时以文字及表示者文
第05讲《民法典·合同编》(分则)主观题(一)四主观题(一)历年考题1.(2019 年简答题)2017 年 1 月 15 日甲向乙借款 1000 万元甲将厂房抵押给乙办理了抵押权登记2017 年 2 月 1 日甲将该厂房出租给丙但未将厂房抵押情况告知丙借款到期后甲无力还款所剩主要资产为该出租的厂房2018 年 2 月 25 日由于甲法定代表人陈某与乙存在利益
第一部分民法通则沈阳大学马茹萍第一节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一、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调整对象 (1)财产关系财产关系是指以财产为客体,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2)人身关系人身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基于彼此的人格或身分而形成的,不以主体的经济利益为内容,而以主体的人身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二、民法的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第 05 讲民法典合同编分则-主观题(一) 四、主观题(一)历年试题1(2020 年简答题)2019 年 3 月 1 日,王某向李某购买一套二手房,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 200 万元,合同签订当日,王某需向李某交付定金 40 万元,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王某交付购房款30 万元,剩余款项在 2019 年 3 月 31 日前付清;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合同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教材《民法学》张翼杰李鹃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民商法学主讲:周念宇苏州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四章 自然人 第五章 法人 第六章 合伙 第七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八章 代理 第九章 诉讼时效 绪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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