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计税依据明确 房产原值包含地价2012-1-13 9:30 转自互联网 【 javascript:fontZoom(16) 大 javascript:fontZoom(14) 中 javascript:fontZoom(12) 小】【 javascript:() 打印】【 t _blank 我要纠错】??? 《 _67_ t _blank 财政部国家税
财税[2010]121号出台后关于此文的解读五花八门有税务部门有专家学者有财务工还有对会计和税收一知半解的各持已见把执行规定的和履行义务的搞得头昏眼花本人看了实在感到不爽大部分解译都把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搞反了为此特发此文详细说明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12月21日下发的《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_ t _blank 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规定自201
2011年房产税计税依据权威解读?财税[2010]121号出台后关于此文的解读五花八门有税务部门有专家学者有财务工还有对会计和税收一知半解的各持已见把执行规定的和履行义务的搞得头昏眼花本人看了实在感到不爽大部分解译都把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搞反了为此特发此文详细说明?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12月21日下发的《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规定自2
房产税计算方法和计税依据一计算方法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二计税依据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1)房产原值是指
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的稽查重点文章来源:稽查局 ??:赵德新 ??发布日期:2012-07-30 阅读次数:65次 房产税的开征可追溯到1986年10月当时我国还处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为主的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取得土地以划拨为主少量征地补偿款和整地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不单独核算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企业的性质经营方式财会核算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土地使用权改为有偿使用土地流转
房产税计税依据存在的问题思考:甲企业2005年购买一块土地计划建造办公楼一座,将土地购置价值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按50年平均摊销,直到2006年才开始施工并于当年12月31日完工交付使用。2008年地税局查账时,发现甲企业没有将地价款的摊销余值计入办公楼的原值,遂要求将土地摊余价值计入办公楼原值作为房产税计税依据。是否正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房屋抵顶债务应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8]771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 你局《关于大连市西岗区金属物资中心被法院裁决以房屋抵顶债务是否征收营业税的请示》(大地税函[1998]42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 单位或个人以房屋抵顶有关债务不论是经双方(或多方)协商决定的还是由法院裁定的其房屋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且原房主也取得了经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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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减免税政策依据报批类减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产税施行细则》第六条规定:除本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免税房产外纳税人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需要减征或免征房产税的应当向房产所在地市县地方税务局提出申请报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批准可酌情给予一定期限的减税或免税三《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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