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概述二可保危险的涵义 生命四保险的法律涵义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凡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和全部企业必须参加并且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也是法定保险其性质类似于国家的九年制义务教育而人身保险是一种商业性的经营活动通过双方按自愿原则签订契约来实现是否参加完全取决于被保险人的意愿是约定保险其性质类似于高等教育 社会保险从保障基本生活安定社会出发着重于长期的基本生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 《社会保险法》解读与应对 主讲: 劳动法在线labourlawhr 主任 劳动法在线全国律师团 首席律师 贾富春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第八条 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新增】 【评述】新法明确了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但也为其混业经营留下了空间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 第一百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设立保险保险资产管理或者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旧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设立保险或者非法从事商业保险业务活动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保险法 第一章 保险法导论第一节 保险的缘起一应对风险是人类的普遍需求保险为危险的社会化分担机制无危险则无保险危险: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其它原因所致损失发生的未来不确定的客观状态具有如下特征:(1)客观性:就社会整体而言某些危险的发生具有不可避免性 (2)不确定性:虽然某些危险的发生在所难免但是于何时何地发生该类危险
保险法概述二可保危险的涵义 生命四保险的法律涵义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凡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和全部企业必须参加并且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也是法定保险其性质类似于国家的九年制义务教育 而人身保险是一种商业性的经营活动通过双方按自愿原则签订契约来实现是否参加完全取决于被保险人的意愿是约定保险其性质类似于高等教育 社会保险从保障基本生
不确定性:二保险是应对风险的最佳选择:理由:能实现目的性活动与灾后补偿的有机统一 1﹒避免危险:2﹒预防危险: 二基本特征1.以特定危险为对象(可保危险)保险对危险则既具有依赖性又具有选择性原因:实现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目标的必然避免诱发道德危险道德危险:由当事人的意志而促使危险的发生或损失的扩大追溯保险的立法例:其一主观主义以保险合同当事人主观上是否知悉保险事故已经发生或不曾发生为准决定保险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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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中国劳动保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新《保险法》重点修改内容解读总法律合规部2009年9月前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新《保险法》)即将于10月1日开始施行针对保险业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保险法》从保险市场主体保险业务范围和资金运用渠道保险经营行为以及监管机构的监管手段等各方面进行法律上的规范以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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