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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1 4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按照使用寿命分期计算折旧。◎税法对每类固定资产都规定了最低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财政部 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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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1 (二)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1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2 固定资产折旧范围3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4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5 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 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调整■ 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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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1 2固定资产折旧范围◎《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等外,企业所有固定资产都应计提折旧。◎税法规定,对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比如,对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会计上可以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但是,按照税法规定,该项折旧额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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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1 4融资费用的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自2011年起,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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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2 (二)借款费用的费用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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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1 2向自然人借款的费用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的规定,企业向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分别以下两种情况处理:(1)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而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比照向关联方借款的税务处理办法处理;(2)企业向非股东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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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3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合同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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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1 5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税法借鉴了《企业会计准则》,没有硬性规定固定资产净残值比例,而是赋予企业相应的自主权:由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企业会计准则》也有“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的规定,但要求企业至少于每年年终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如果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就要对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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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1 7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调整◎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综合考虑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折旧基数、折旧范围、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以及预计净残值的差异及纳税调整问题。◎先填报《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附表九);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有差异的,再填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一般情况是:对会计折旧额大于计税折旧额的差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对会计折旧额小于计税折旧额的差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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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贴身的财税专家12 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符合优惠条件的固定资产,允许采用加速折旧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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