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企业设置的条件和申办程序一药品零售企业设置的条件(一)人员 1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 2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中型药品零售企业应是执业药师或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小型药品零售企业应是药士(中药士)以上职称并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
药 品 零 售 企 业 申 办 条 件根据《六安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一)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企业负责人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并取得市局组织的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药学知识考试合格证明法人企业下设单体药房时不得由法定代表人
药品零售企业申办条件一共五项:人员场所设施制度台账质量管理档案(其中前四项是验收必备条件最后两项为药店日常检查需要准备的材料)人员(法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营业员)法人:(即老板)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第七十六条 从事生产销售 =E58187E88DAFhl_tag=textlinktn=SE_hldp01350_v6v6zkg6 t _blank 假药及生产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请表申请人须知1申请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并确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2申请人应对其提出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承担责任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和复印件4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5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6本表一式二份所列各项内容填写不下可另附页7本表可直
附件一南宁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筹建受理→验收受理→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网上公示→发证一筹建申请提交材料[一式二份(市局一份)A4纸]序号材料名称内容要求及说明1筹建申请拟申办零售连锁企业零售连锁门店或零售药店的理由拟办企业的名称投资单位或个人的情况投资数额股东的组成拟办企业经营地址及面积仓库地址及面积人员配备的情况拟申请的经营范围2拟办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花名册填写性别出生年月文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流程图申办人向市行政审批大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事窗口提出筹建申请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作出不予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并告知申办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不同意筹建的说明理由告知申办人依法享有的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自受理之日起(发出受理通知书)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材料(见注一)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五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Words. Copyright 2003-2022 Aspose Pty Ltd.浙江省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1《浙江省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下称《验收标准》)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2《验收标准》适用于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现场验收 3《验收标准》分人员场所设
申办药品经营企业(零售)审批表企业名称法人代表质量负责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仓库地址经营场所面积㎡仓库面积常温库面积阴凉库面积冷库面积中药材库面积中药饮片库中药饮片分装室面积公示时间公示形式公示结果经办人意见: 经材料初审合格下发了立项通知后立即准备经营仓库条件并提出了现场检查申请经组织 同志进行现场检查验收达到
#
事项名称 济宁市市中区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初审程序及所需材料 办理机构 济宁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理依据 《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标准》(2009修订) 办理程序 ⑴申请人(企业或个人)向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筹建申请并提报相关材料 ⑵市场科要严格按照《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标准》(2009修订)对提报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进行定点考查面积及周边环境符合开办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