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沙县教育局文件沙教[2007]111号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严禁组织有偿补课的通知各中学中心小学:为贯彻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业负担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严禁组织有偿补课的通知》(闽教监[2007]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一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按照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教育工作的中
伊春市教育局文件伊教发[2011] 1 号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乱办班乱补课和有偿家教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区(局)教育局(科)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现将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乱办班乱补课和有偿家教的通知》(黑教师[2011]7号)和批示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好以下工作:一将此通知精神转发至各学校和有关幼儿园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放假期间对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和有偿家教进行专项检查三对
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各有关学校(单位):现将《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6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人员的推荐工作并于9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见省厅文件)上报人事
永教保〔2010〕6号 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公安厅 关于严密防范涉校涉生暴力犯罪的通知》的通知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现将《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公安厅 关于严密防范涉校涉生暴力犯罪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结合3月22日召开的全省学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禁寒假期间组织中小学生补课的通知川教函〔2007〕24号各市州教育局:寒假将近为进一步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确保中小学生过上愉快的假日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严禁寒假期间组织中小学生(高三按照有关规定科学执行)补课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不得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和学科竞赛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关于全面开展有偿家教办班及校外兼课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莲教发〔2009〕19号各直属单位(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完善教师队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把精力真正放在教育教学工作上确保我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教师
济河小学关于强化治理教师办班有偿补习等违规行为的承 诺 书 为贯彻执行肥城市教育局关于强化治理教师办班有偿补习等违规行为的要求精神认真做好我校严禁组织有偿补习专项治理活动工作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1不参与任何学校组织的有偿补习2不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针对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3不参与培训机构或家长委员会等之名的有偿补习4不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组织学生
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文件莆城教[2008]090号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落实普通中学禁止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规定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学校: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落实普通中学禁止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规定自查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2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10日前报送我局监察室附:福建省教育厅关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教人〔2009〕6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初级考试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省自考办省属中小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师[2005]5号)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人[2007]98号)的部署我省于2008年开始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初级水平培训
附件10: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教财〔2009〕15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收费深入扎实推进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国家七部委《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9]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严格遵守财经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通知》(闽教财[2008]81号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