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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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0—2011 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 知各教学系:为做好我院2010—2011 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2010—2011 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精神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与审批阶段( 10 月 29 日 — 11 月 14日) 10 月 30 日 — 11 月 2日各系组织已获批准2010-2011学年贷款的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
关于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各院(系)高州师范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1]33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的有关协议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材料审查资格审定阶段(10月8日-10月13日) ?10月8日-10月13日各院(系)对助学贷款候选人的
关于做好2006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贷款合同签订工作和2007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系(院): 现将我院2006年申请并经银行审核同意的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工作和2007年度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系(院)遵照执行一2006年贷款合同的签订工作1学生范围:2006年提出申请并经学院复审通过截至目前未获得国家生源地国家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各系(院):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学生手册》规定在校期间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本专科生在离校前必须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需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的对象截止2012年4月20日在校期间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还未还清贷款的2012届本专科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步骤1网上进行毕业确认⑴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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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网上申请的通知【 javascript:() 打印】 各位贷款同学: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将于9月20日全面启动请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且符合条件的同学做好准备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根据中国银行双流支行的规定国家助学贷款只针对非毕业生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办理二网上申请流程:贷款同学填写网上申请辅导员网上审核学生处网上审核每项工作都有明确
关于做好2017年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植科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和《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17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一适用对象 《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以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老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学工办:经与经办银行协商,2014-2015学年老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政策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借款学生自付。具体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详见《温州医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流程》(附件1)。二、申请对象及比例本次我校可贷款人数比例不超过在校生总人数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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