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周岁以上老年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每位老年人每年的保费2元在保险期内凡具有我市户籍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活动如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均由保险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给予赔偿具体赔付金额如下: ? (1)意外身故赔偿: 万元人? (2)意外残疾赔偿:按残疾等级赔付最高可赔偿万元人? (3)烧烫伤赔偿:按烧烫伤给付比例赔付最高可赔偿万元人? (4)意外伤害医疗: 100元之内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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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险一附加团体住院医疗保险条款第一条 保险合同附加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可附加于各种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第二条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并在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的本按被保险人住所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依照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本附加险保险责任须符合如下
合同编号: 甲方:中铁乙方: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签约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5号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通讯地址: 邮编:法定代表人: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旅游安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总 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的旅游者和随团提供服务的导游领队人员第三条 投保人应为旅行社或组团旅游单位投保人为符合投保条件的参加出境(含港澳台地区)入境或国内团队的旅游者和随团提供服务的导游领队人员投保本保险须经被保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第一章 保险对象 第一条 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 第二章 保险期限 第二条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七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一部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义定义:指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疾和医疗费用时保险人依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的剧烈地明显地侵害的客观事实明确必须是对被保险人造成
投保单(团体人身伤害)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保险单: 编号:投保单位被保险人人数人(另附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按所附被保险人名单中所填明的受益人为依据保险金额总数人民币 (大写) 保险费率每年每千元 元 角保险费人民币 (大写) 保险期限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投保单(团体人身伤害)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保险单: 编号:投保单位被保险人人数人(另附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按所附被保险人名单中所填明的受益人为依据保险金额总数人民币 (大写) 保险费率每年每千元 元 角保险费人民币 (大写) 保险期限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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