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支付结算1支票结算付款单位 收款单位 ⑴开出支票 ⑵ ⑸ 送 通
活期存款账户1)商业银行行内资金汇划系统 2)票据交换所(同城区域)3)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6)不准在支付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通(7)不准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8)不准拒绝受理代理他 行正常结算业务(9)不准放弃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违反结算纪律的制裁(1)现金支票: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只能用于支取 现金(2)转账支票:支票上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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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1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银行(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统称银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支付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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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转帐结算业务的核算二结算业务的核算要求 (一)执行国家经济政策认真贯彻结算原则结算原则是指: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1收付款人在同一银行开户 银行经审核支票和进账单无误后办理转帐会计分录为: 借: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户 付款人开户行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提回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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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支付结算的意义和种类明确支付结算的原则纪律和基本程序掌握各种支付结算方式的基本规定及核算方法第一节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意义和种类 (一)支付结算的意义 支付结算是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合法有效的支付工具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支付结算按资金给付方式不同可分为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现金结算是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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