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减免申报表单位:元用地单位(个人)详细地址建设项目性质建设项目用途批准用地文号耕地种类批准占用耕地面积(亩)适用税额(元平方米)计征税额要求减免税额批准减免税额应征税额申 请减 免理 由县(市)审 核意 见(公章)年 月 日地(市)审 核意 见(公章)年 月 日省财政厅审核意见(公章)年 月 日国家税务总 局审核意见
耕地占用税减免申报表单位:元用地单位(个人)详细地址建设项目性质建设项目用途批准用地文号耕地种类批准占用耕地面积(亩)适用税额(元平方米)计征税额要求减免税额批准减免税额应征税额申 请减 免理 由县(市)审 核意 见(公章)年 月 日地(市)审 核意 见(公章)年 月 日省财政厅审核意见(公章)年 月 日国家税务总 局审核意见
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信息名称□单位
附件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申报日期: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 土地占用信息占地方式□1经批准按批次转用项目(批次)名称批准占地文号批准占地部门经批准占地面积?书面通知日期(或经批准改变原占地用途日期)批准时间□2经批准单独选址转用□3
主讲人:杨建霞小组成员:李莹娟、李芸 张洁、王晓琴 耕地占用税概述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关键两点:一是占用耕地建房二是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耕地占用税的作用1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2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3保护农用地4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耕地占用税征收流程图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
耕地占用税概念具体适用税额
耕地占用税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陈荣教授一、纳税义务人2008年1月1日施行的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 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二、征税范围征税范围包括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
具体操作中纳税人的确定方法是:经申请批准用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申请用地人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二类地区:包括滁州六安池州宣城巢湖宿州亳州市的市区范围(不包括所属区)内的乡镇村县级市的市区及所属村县城关镇及所属村县(市区)属其他建制镇及所属村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按适用税额标准
17耕地占用税概念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特点 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 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 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纳税义务人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这里的耕地包括种植粮食作物经济
关于下发耕地占用税契税宣传材料的通知各市地方税务局:省财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鲁财基[2010] 9号)决定自2011年3月1日起耕地占用税契税(以下简称耕契两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为做好耕契两税的税收宣传使纳税人更好地了解耕契两税有关纳税事宜我处拟定了《耕地占用税契税宣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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