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为做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监管工作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和《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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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货物进口证明书》相关事宜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4号为规范《货物进口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管理便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货人)办理证明书签发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明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际公约的要求海关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应进口货物收货人的申请所签发的证明文书 下列情况收货人可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进口汽车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4号根据《海关总署关于部分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产品不征收出口关税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8〕21号以下简称《公告》)和《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0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08年2月15日起对部分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产品不征收出口关税和按增值税法定征税率予以退税现就有关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9号(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涉及法律文书和报表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0号)的规定现将企业分类管理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报表格式予以公布本公告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适用AA类管理申请书2.适用A类管理申请书3.企业管理类别调整申请书4.企业分类管理申请受理决定书5.适用AA类管理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5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暂行办法》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2011-07-08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文 号】总署公告〔2011〕45号【发文机关】海关总署【发布日期】2011-7-8【生效日期】2011-7-8【效 力】[有效]【效力说明】??????? 为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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