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15年04月24日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根据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 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培育中药材 第四条 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15年04月24日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根据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
第一章 总则第三章药品经营企业管理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第五章 药品管理第五章 药品管理第七章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第八章 药品监督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十章 附则
第二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解说:总工室 卢其福一本次培训的主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关系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监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药品质量监督督管理办法》 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抽验管理规定》广东省《药品生产 《广东省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医药即中国传统医药是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特定理论和中华文化特征的医学体系中医药是我国医药卫生体系的特色和优势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 国家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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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2015年04月24日 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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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总 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巾国药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制定和颁布实施《中国药典》一经颁布实施其同品种的上版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止使用《中国药典》由一部二部三部及其增补本组成内容分别包括凡例正文和附录除特别注明版次外《中国药典》均指现行版《中国药典》本部《中国药典》一部 二国家药晶标准由凡例与正文及其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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