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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无为县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无统字[2012]21号各乡镇人民县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市属驻无各单位无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省统计局《关于2012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皖统办[2012]29号)和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2年芜湖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芜统法[2012]6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2012年统计人
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成都分院文件成统院〔2012〕1号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成都分院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统计继续教育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武侯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川统计函〔2012〕23号)《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通知》(川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晋统办函【2014】1号各市县(市区)统计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数据源头统计从业人员素质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教育函〔2014〕6号)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4年度统计从业资格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切实推进新形势下的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对统计从业人员进行
关于做好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会经济统计办公室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市直属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和省统计局《关于2015年度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浙统办函〔2015〕12号)及宁波市《关于做好201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甬统发〔2015〕14号)精神现就我市201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
MERGEFIELD 文件字号 柯统〔2015〕20号关于做好2015年全区统计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道开发区)区机关有关部门: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统计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统办函〔2015〕63号)的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区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统计继续教育是《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第二十一
长统办[2010]12号长沙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各区县(市)统计局高新区统计局驻长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湘统办[2010]第26号第2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全市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关于做好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单位: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增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促进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和《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浙财会字〔2007〕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的对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泰安市财政局文件泰财会[2012]8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省以上驻泰各单位:为做好2012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培训任务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鲁财会〔2012〕18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
关于做好2008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江苏省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规程(试行)》和《江苏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流程(试行)》的要求现将2008年度新浦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一)考试时间2008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1日举行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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