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经济法(2019)考试辅导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不易, 第\* Arabic\* MERGEFORMAT10页 ?4物上代位性担保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2008年案例分析题、2014年案例分析题)【相关链接】担保期间,质押财产毁损、灭
#
中级经济法(2021)考试辅导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不易 第PAGE Arabic MERGEFORMAT1页?考点05:抵押财产(★★)(P230)【解释】所谓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
考点25:抵押权的设定(★★★)1.抵押合同(P67)(1)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2)涉及违法建筑物(2021年新增)(P69)①以违法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办理合法手续的除外②当事人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设立抵押抵押人不得以土地上存在违法建筑物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3)涉及划拨建设用地(2021年新增)(P69)①抵押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第 10 讲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权利 【考点】抵押人的权利一、抵押物出租 ★★★ 【举个栗子 1】先出租,后抵押2019 年 1 月 1 日,A 把房屋出租给 C,租期为三年,按月支付租金。2019 年 4 月 1 日,A 跟 B 借款 10 万元,以房子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约定借款期限为 1年。【分析】抵押不得对抗租赁,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举个
?第4单元? 抵押?本单元考点框架考点1:抵押权的设定(★★★)(P217)1什么是抵押?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2抵押财产(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可以抵押。(2)土地①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提示】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
#
中级经济法(2021)考试辅导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不易 第PAGE Arabic MERGEFORMAT1页?第10单元? 抵押?【单元考点框架】?考点44:抵押权的设立(★★★)(2020年2017单选题2013年判断题)(P229)1.什么是抵押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