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页 4、承诺超期与承诺延误承诺超期是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承诺期限而发出承诺导致承诺迟延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承诺延误是指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由于外界原因而延迟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
9页 (二)熟悉劳动争议的处理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通常为: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形成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当事人自觉履行。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当事人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和仲裁。2、调解(1)调解组织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
6页 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种类:财、物、行为、智力成果。3、民事法律关系内容4、民事法律关系变更主体变更客体变更5、民事法律关系终止自然终止:履行。协议终止:即时终止(事后);约定终止条件(事先)。违约终止(二)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要式法律行为与非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为合法不要式法律行为:对形式没有要求,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均可。例: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行为,属
7页 (四)掌握效力待定合同1、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生效,须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在订立时是无效的,只有经过追认才转化为有效合同,未经追认,就永远处于无效状态。2、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及其处理(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
9页 6、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1)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2)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3)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
\t _self 7页 第二部分合同法一、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一)熟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及调整范围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2、合同法的调整范围(1)广义合同与狭义合同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合同是指债权合同。广义的合同除了民法中债权合同之外,还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以及行政法中的行政合同和劳动法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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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_self 4页 (三)掌握可变更、可撤销合同1、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定,从而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2、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原因(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的构成条件如下:1)表意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2)表意人的误解是重大的3)
10页 (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知情权(2)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3)拒绝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4)紧急避险权: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5)请示赔偿权(6)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7)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2、义务(1)自律遵规的义务(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3)危险报告义务3、法律责
9页 八、安全生产法(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1)组织保障措施:1)保障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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