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4 页买新课X: 第 15 讲 行政诉讼 【考点】行政诉讼(2022 新增) 一、特有原则★★★1 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①行政诉讼的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代理人不得自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3 页买新课X: 第 12 讲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而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法律救济制度。(一)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 行政相对人,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查并纠正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对作出具体行政行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3 页买新课X: 第 14 讲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或议或诉 适用于一般行政争议案件。除另有规定外,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先申请复议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
第05讲诉讼时效高频考点 5:诉讼时效(★★★)【近三年出题频率】2018 年单选题多选题2019 年单选题2020 年单项题多选题【主要命题方式】单选题多选题【关键考试内容及典型例题】(一)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适用对象1.适用债权请求权和未登记的动产物权的返还财产的权利2.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6 页买新课X: 第 11 讲 诉讼时效 (五)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的概念【举例】 诉讼时效的特征(1)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 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起诉权√(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 抗辩。抗辩权√义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 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解释】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4 页买新课X: 第 18 讲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 考点 34 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一)两者的衔接关系★★★类别 含义法定情形可复议可诉讼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 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大多数行政案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2 页买新课X: 第 02 讲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守将五、民事诉讼(一)审判程序考点 具体内容 适用 平等主体“财产、人身关系” 审判制度 两审终审制 【注意】“简易小额诉讼案件、非讼民事案件、最高法一审案件”适用一审终审制的案件 合议制 三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 回避制度 【注意】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2 页买新课X: 第 11 讲 民事诉讼管辖 (三)民事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2022 年调整)(1)基层人民法院原则上管辖第一审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及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案件;(4)最髙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4 页买新课X: 第 19 讲 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管辖、起诉、受理、审理、判决、执行三、诉讼参加人(一)基本规定★【图示说明】行政诉讼的原告不仅限于行政行为直接针对的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使不是某一行政行为的直接相对人,只要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的实质影响, 即可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谁作出行政行为,谁就是被告”,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4 页买新课X: 第 08 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高频考点 7:行政复议(★★)【近三年出题频率】新增高频考点【主要命题方式】单选题、多选题【关键考试内容及典型例题】(一)行政复议的范围可以 复议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行政强制:限制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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