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下八初级中学关于规范使用中小学教辅和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为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有效杜绝我校教师违规向学生推介教辅有偿办班有偿家教纯洁师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树立良好的教育与教师形象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把精力真正放在教育教学工作上确保我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宣汉县教育局 宣教监〔2012〕43号《宣汉县教育局关于规范使用中小学教辅和禁止在职教师有
圩上桥小学关于禁止在职教师在外补课有偿家教及推销教辅的自查报告 开学初在按到教育局颁发的关于有偿家教和推销教辅的规定后我校积极响应把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集中组织教师学习文件精神专门召开了会议和家长会议 一建立了管理机制校委会成员分配到年级班级跟踪调查 二建立了聘用管理制学校将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这教和推销教辅作为首要条件纳入教师聘用管理办法同时还建立了有偿家教和推销教辅行为自查机制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的管理办法哈尔脑初中 : PAGE : 哈尔脑初中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有效遏制有偿家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
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有效遏制有偿家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
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和乱订的暂行规定 为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狠刹在职教师在社会乱办班有偿补课的不正之风塑造教育系统良好形象按照市教育局的规定特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行为做出如下规定(简称五条禁令): 一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名目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凡是组织强迫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办班补课的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或降级(
关于严禁教师违规办班补课和从事有偿家教的自查报告 根据新教科文发〔2015〕48号的通知精神我校立即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一加强我校成立由魏怀仁校长任组长校委会其他人为成员的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
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举报信箱XX学校有偿家教举报信箱( )号 :
张固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做了大量扎实而有效的实际工作现将我校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自查情况汇报如下:1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小组认真清查我校在职教师中是否存在从事有偿补课情况目前我校教师不存在有偿补课(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等)现象2对学生做好宣传教育对学生进行有关政策宣
关于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责任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指示精神提高教育系统效能建设规范教育秩序我校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举的原则认真学习和贯彻《市教育局关于对教育系统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问题的处理意见》使全校师生积极参与整治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努力形成积极抵制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的有力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重塑教育的良好形象结合我
市教人发〔2009〕15号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清理整顿违法违规社会办班规范办学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市教发〔2009〕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现就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私自在校外社会力量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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