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和乱订的暂行规定 为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狠刹在职教师在社会乱办班有偿补课的不正之风塑造教育系统良好形象按照市教育局的规定特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行为做出如下规定(简称五条禁令): 一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名目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凡是组织强迫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办班补课的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或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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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
关于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责任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指示精神提高教育系统效能建设规范教育秩序我校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举的原则认真学习和贯彻《市教育局关于对教育系统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问题的处理意见》使全校师生积极参与整治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努力形成积极抵制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的有力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重塑教育的良好形象结合我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的管理办法哈尔脑初中 : PAGE : 哈尔脑初中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有效遏制有偿家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
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有效遏制有偿家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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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心得体会近日在学校的带领下我认真学习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颇有体会说到底这一规定旨在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在我们国家新的历史时期要建设一支为人民服务的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为师德建设注入新的内容增加新的内涵通过师德师风的教育学习我对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有了较明确的认识师德建设决定教师队伍建设的成败
伊春市教育局文件伊教发[2011] 1 号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乱办班乱补课和有偿家教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区(局)教育局(科)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现将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乱办班乱补课和有偿家教的通知》(黑教师[2011]7号)和批示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好以下工作:一将此通知精神转发至各学校和有关幼儿园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放假期间对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和有偿家教进行专项检查三对
宣汉县下八初级中学关于规范使用中小学教辅和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为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有效杜绝我校教师违规向学生推介教辅有偿办班有偿家教纯洁师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树立良好的教育与教师形象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把精力真正放在教育教学工作上确保我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宣汉县教育局 宣教监〔2012〕43号《宣汉县教育局关于规范使用中小学教辅和禁止在职教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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